最近,省政府发表了《深入开展扶贫战胜贫困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确定我省将支出扶贫纳入省相关机构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结对合作工作文案。

根据意见,我省将会同省相关机构定点扶贫和地方各级配套协助复印工作。 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贫困地区的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聘用员工。

并且,合作市县要组织本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公司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此外,组织还吸引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通过捐赠购置费帮助购置费等途径定向购买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

意见确定,我省将扶持相关城市和贫困地区扶贫示范公司,发挥农业产业化公司、农产品加工骨干公司的示范领导作用。 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和革命老区县向农村综合示范县申报电子商务。 支持各类EC平台上传到贫困地区,推进农特产品在线销售。

未来,我省将组织贫困地区的粮食储运站和肉类储运基地,优先储存当地农产品,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集客运、物流、商贸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此外,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推进邮政快递在贫困农村服务网点的全面覆盖。

标题:【要闻】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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